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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初级会计(经济法三色笔记:增值税法律制度)

来源:牛账网 作者:艾伦 阅读人数:11183 时间: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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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


一、增值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

小规模纳

界定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登 记为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500万元)的其他个人(除个体工商 户以外的其他个人),只能为小规模纳税人

采用简易征税办法,征收率一般为3%,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

可以到税务机关代开专票

需要开具专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

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按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

扣缴义务人

境外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劳务 在境内没有代理人:购买方

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境内代理人


二、增值税征税范围

 

1、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境内销售货物或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

税目

子税目

交通运输服务

陆路运输服务

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照陆路运输缴纳增值税;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水路运输服务(程租、期租)

航空(天)运输服务(湿租)

管道运输服务

邮政服务

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

电信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如语音通话服务);增值电信服务(如短信、彩信、互联网接入服务)

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属于增值电信服务

建筑服务

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其他建筑服务

金融服务

贷款服务(融资性售后回租、票据贴现、贷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保险服务;金融商品转让

现代服务

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融资租赁   和经营租赁);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商务辅助服务

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经营租赁服务;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生活服务

文化体育、教育医疗、旅游娱乐、餐饮住宿、居民日常服务

销售无形资产

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销售不动


2、非经营活动的界定

(1)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2)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3)行政单位收取的满足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3、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界定

(1)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购买方在境内; (2)所销售或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3)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4、视同销售行为

视同销售

不视同销售

视同销售货物

①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

将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②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 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 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③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 资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

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

①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 服务

①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 得工资的服务(不征)

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不征)

③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 个人无偿提供服务、无偿转让无形资产 或者不动产,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 公众为对象的(不征

②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 产或者不动产

③规定的其他情形


5、混合销售

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 销售货物缴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 销售服务缴税。


6、兼营

经营中既包括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又包括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纳税人发生兼营行为,应当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注:混合销售 销售货物和服务的价款同时从同一个客户收取,这两种款项难以分别合理作价。兼营业务不发生在同一次销售活动中,收取的各类业务价款来自于不同的客户,这些款项可以分别核算。(24年新增)


7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1)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

(2) 存款利息

(3) 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


三、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

1、增值税税率

基本税率13%

(1)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适用低税率的除外);(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3) 有形动产租赁 服务

低税率9%

(1)交通运输服务;(2)邮政服务;(3)基础电信服务;(4)建筑服务;(5)不动产租赁服务

(6)销售不动产;(7)转让土地使用权;(8)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

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 电子出版物、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二甲醚

低税率6%

(1) 增值电信服务(2) 金融服务;(3) 生活服务(4) 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5)销售 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除外)

零税率

(1)纳税人出口货物;另有规定除外;(2)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


2、 征收率

一般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办法计税:3%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5%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5%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 情形之一,暂按简易办法:3%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 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简易办法:3%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 石料;(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者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 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者动物的血液或者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自 2020.5.1至2023.12.31,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并按此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属老项目,可以选择按照简易方法:3%

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   物品或者销售旧货

一般纳税人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非固定资产:正常的销售货物计算销项税额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①购进时进项不能抵扣,自己使用后再销售时, 按照简易办法3%的征收率减按2%; ②购进时进项允许抵扣,自己使用后再

销售时,按照正常的销售货物计算销项税额

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3%的征收率减按2%

小规模纳税人

销售旧货:3%减按2%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3%减按2%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非固定资产:3%


四、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1)销项税额的确定

销售额的构

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如销售货物时价外向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包装费、

优质费等)

不包括: ①收取的销项税;②代收代缴的消费税;③代收符合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④代 收保险费、车辆购置税和车辆牌照费;⑤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含税价款换算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特殊销售方 式下销售额 的确定

商业折扣

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按折扣后的销售计税(将折扣 额另开发票,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以旧换新

①一般货物: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②金银首饰: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价款

包装物

租金

属于价外费用,在销售货物时随同货款一并计算增值税款

押金

收取的1年内的押金且未逾期,单独核算的,不并入

逾期或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并入

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 如何核算,均应并入

营改增销售额确定

贷款服务

以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以提供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收取的手续费、佣金、酬金、管理费、服务费、 经手费、开户费、过户费、结算费、转托管费等各类费用

金融商品转让

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

【提示】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 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 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票)

航空运输服务

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客运场站服务

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

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 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 目

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

视同销售下销售额

有同类货物

按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价确定

无同类货物

不征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征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组成计税 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2)进项税额的确定

可以抵扣

凭票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代扣代缴 的完税凭证

农产品

9%:销售发票或者收购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含3%征收率)

10%: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

接受国内旅客运输

①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凭票直接抵扣税款)

②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可抵扣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③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

可抵扣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④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

可抵扣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不得

扣除

特定用途: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 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如果是既用于上述不允许抵扣项目又用于抵扣项目的,该进项税额准予全部抵扣

特定服务: 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以及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 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特殊

规定

兼营: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x(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已抵扣进项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发生不得抵扣情形的,应在当月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无形资产净值)x适用税率

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可抵扣项目,在用途改变的次 月计算可抵扣的进项:可抵扣的进项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净值÷(1+适用税率)x适用税率

进项税额转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事后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或者发生非正常损失

2、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1)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2)特殊事项简易计税方法(24新增)

销售旧货和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

二手车经销业务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应纳税额=销售额×0.5%

(3)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计算公式(24新增)

应纳税额=不含税的销售额 x 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情形

(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含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 长途客运、班车。

(2)电影放映、仓储、装卸搬运、收派和文化体育服务。

一般纳税人一经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3、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若进口货物不征收消费税,则无。


五、增值税税收优惠

免税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农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 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 物 品 ;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营改增的零税率

国际运输服务

①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②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③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航天运输服务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 外消费的服务

①研发服务;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③设计服务;④广播影视节目  (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⑤软件服务;⑥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⑦信息系统服务;⑧业务流程管理服务;⑨离岸服务外包业务;⑩  转让技术

营改增的免税

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 服 务 ;个人转让著作权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 供的国际运输服务。

小微企业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的,免征。其中,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 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

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 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

2.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 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5万元的,免征

小规模纳税人

2023.1.1-2027.12.31,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

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24年 修改)

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

条件

①自2019年4月起,连续6个月/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6个月 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其他行业)

①自2019年6月1日起,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先进制造业)

②纳税信用等级为A或B级

③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④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⑤自2019.4.1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可退税额

其他行业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 例×60%

先进制造业: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 比例

小微企业(含 个体工商户) 和制造业等

满足条件

①纳税信用等级为A或B级

②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③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④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享受政策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允许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存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一 次性退还)


六、 增值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直接收款

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

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赊销和分期收款

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未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预收货款

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 为收到预收款或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

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 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视同销售货物

货物移送的当天

进口货物

报关进口的当天

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

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金融商品转让

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视同销售劳务、服务、无 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劳务、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转移的当天


2、纳税地点

固定业户

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

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

应向其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告外出经营事项,并申报纳税

未报告,应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货物或者劳务

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补征税 款

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劳 务

应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税务机 关补征税款

进口货物

报关地海关

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 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 然资源使用

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税务机关

扣缴义务人

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税务机关

3、纳税期限

(1)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等

(2)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1、专用发票的联次及用途

(1) 发票联: 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2) 抵扣联: 购买方报送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扣税凭证;

(3) 记账联: 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2、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含劳保用品)、化妆品等消费品 

(2)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政策的;

(3)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


八、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24新增)

(1)数电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纸质发票相同数电票无联次

(2)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支持开具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和纸质普通发票(折叠票);

(3)试点纳税人通过实人认证等方式进行身份验证后,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即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无需进行发票验旧操作;

(4)税务机关对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试点纳税人开票实行发票总额度管理。


九、 增值税出口退税制度

增值税退 (免)税办法

免抵退税

(1)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视同自产货物以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2)法定列名的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

(3)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生产企业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和无形资产。

外贸企业直接将服务或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出口,视同生产企业连同其出口货物统一实 行免抵退税办法

免退税

(1) 不具有生产能力的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

(2)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外贸企业购进服务或无形资产出口

出口退税率

五 档 :13%、10%、9%、6%和零税率

免抵退税的计算

出口货物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

由于退税率低于征税率而计算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当期免税购进 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出口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的销项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算标准退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 ×出口货物退税率

退(比较取较小金额)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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