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牛账网 > 会计实操 > 初当会计 > 财务人员开具发票常见的几个误区

财务人员开具发票常见的几个误区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0891 时间:2024-03-22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雨神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我们都知道会计行业的专业知识点比较多,并且在会计行业有很多的知识点都是相关联系的,所以我们作为会计人员就更加要了解“财务人员开具发票常见的几个误区”内容,于是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下“财务人员开具发票常见的几个误区”相关内容。希望可以更好的帮助您解决问题,一起来看一下吧!

在企业实际经营中,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的范围,经常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但是很多职场的新人刚进入岗位,总会在工作中出现各种各样的差错。

误区一:不开发票无需申报收入

在企业实际经营中,取得未开票收入通常是因为销售金额较小且购买方是自然人,无需开具增值税发票。增值税纳税义务是根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来确定,不会因为未开发票而影响纳税义务。

一般纳税人取得未开票收入应如实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未开具发票栏次”;小规模纳税人取得未开票收入,应根据增值税不同征收率行次,与当期已开发票金额不含税金额的合计金额填入“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对应行次。

误区二: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全部抵扣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和财税[2016]36号的规定,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6)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醒: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要判断是否属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如果属于不得抵扣的情形,要先将发票进行认证,再做进项税额转出,以免形成滞留票,为企业带来税收风险。注意:现行政策旅客运输服务准予抵扣进项税额。

误区三:免征增值税项目无需开具发票

纳税人适用免税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仍应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相关规定为购货方开具税率栏为“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误区四:收到的发票所盖发票专用单与销售方名称不一致一定有问题

受票方收到发票应当核对购买方信息、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次、备注栏、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是否正确。在核对上述信息无误的情况下,应检查签章是否正确,通常情况下,销售方与发票专用章加盖方应是同一主体,但如果是经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单位,其为代征税款的商户代开的普通发票,应加盖受托代征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此时发票专用章名称与实际销售方的名称不一致,也属正常。

误区五:超经营范围不得开具发票

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时,不受其营业范围的限制,只要应税业务真实即可开具。一般纳税人超范围经营开票分两种情形:

(1)临时业务:建议向主税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后,增加相应征收品目,自行开具发票。需要专用发票的建议携带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由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代开专票事宜。

(2)经常性业务:建议先到工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再由主管税务机关增加相应的征收品目及征收率,自行开具发票。需开具专票的,同样需携带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办理代开专票事宜。

误区六: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的时限是360天

符合开具红字发票的条件,即可开具红字发票,不受360天的限制。如纳税人因税率变化后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误区七:没有发票不得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如果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人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单位的,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因此,并非只有发票才能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

上面就是小编介绍的“财务人员开具发票常见的几个误区”详细内容,如果还想要学习更多专业的财务知识或了解更多的会计培训课程内容,欢迎大家注册牛账网的账号,就有老会计给您免费答疑,还可以领取更多的财务会计、出纳实操、纳税申报等等

世界千变万化,学习紧跟计划,会计学理论应该学,会计实操必然学,理论+实操两手一抓,会计两眼不在花,牛账网海量会计干货资料等你来取。

资料一:会计小白没人带从哪里学习?(全流程资料)

资料二:刚毕业大学生,竟然不需要老会计带,原来是偷偷学习了这个

资料三:有会计证,但没有实操经验该怎么办?

资料四:既然已决定半路出家做会计,就让自己看起来更专业一点吧!

动动手指,敲敲键盘,更多会计实操干货资料点击免费领取它就属于你哦。

+1

分享

版权声明:本站文章内容来源于本站原创以及网络整理,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交流参考!如本站文章和转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尽快处理!转载请注明来源:https://www.niuacc.com/zxcdkj/531355.html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