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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个税需有汇算清缴吗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1315 时间:2023-07-22

非居民个税需有汇算清缴吗总是存在疑惑,不用心急,现在就花个几分钟时间过一遍老师给大家总结的“非居民个税需有汇算清缴吗”的重点内容,用眼睛看一看,用脑子记一记,想学不会都难!

非居民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要汇算清缴吗1、非居民企业在我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如果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税中所得来源地怎么确定所得来源地判断既应该反映经济活动的实质,又要遵循方便税务机关实行有效征管的原则,具体规定如下:

1.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人因任职、受雇、履约的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2.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3.劳务报酬所得,以纳税人实际提供劳务的地点,作为所得来源地。

4.不动产转让所得,以不动产坐落地作为所得来源地;动产转让所得,以实现转让的地点为所得来源地。

5.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的企业、机构、组织的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7.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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