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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个税汇算清缴汇缴地怎么选择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1833 时间: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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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个税汇算清缴。退休人员个税汇算清缴汇缴地怎么选择呢,很多同学对这块不是很理解,小编特意为大家整理了以上详细内容,有需要的同学快来看看吧

退休人员个税汇算清缴汇缴地是什么

退休人员个税汇算清缴汇缴和一般居民个人是相同的。

按照方便就近的原则,《公告》第九条明确了受理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税务机关,是指受理纳税人提交的年度汇算申报并负责处理年度汇算相关事宜的税务机关,并不等同于办理年度汇算的“物理地点”,纳税人在通过网络办理申报时可不受物理空间限制,实行全国通办。当然,在网络办理不方便的情况下,纳税人也可以前往《公告》第九条规定的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此时,《公告》第九条规定的税务机关就是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的“物理地点”了。

负责受理纳税人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主要分为三种情形:

一、年度汇算期内,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

1、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申报。按照累计预扣法为纳税人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视同为纳税人的任职受雇单位,这部分纳税人需向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算。

2、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人已在中国境内申领居住证的,以居住证登载的居住地住址为经常居住地;没有申领居住证的,以当前实际居住地址为经常居住地;纳税人也可以选择主要收入来源地即一个纳税年度内向纳税人累计发放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金额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为受理申报机关。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且取得境外所得的,也可以选择向主要收入来源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二、年度汇算期内,若由任职受雇单位在年度汇算期内为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则向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三、年度汇算结束后,为便于纳税服务和征收管理,《公告》进一步明确税务部门将为尚未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确定主管税务机关。

看完以上文章的详细介绍大家心里应该都清楚了吧,这里小编要提醒阅读此文章的会计朋友,这可是个很重要的知识点哦,大家要仔细认真阅读,有什么问题就来我们牛账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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