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要做个税汇算清缴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1170 时间:2023-07-28
单位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哪些人要做个税汇算清缴呢,很多同学对这块不是很理解,小编特意为大家整理了以上详细内容,有需要的同学快来看看吧
需要去办理个税汇算清缴的有1.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
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的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四项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
3.需要申请退税的。
4.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的税额低于依法计算出的应纳税额的。
寻找合适自己的办理方式可以去自主选择办理方式,办理方式有三个,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1.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2.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授权书。
单位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办理更正申报,也可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牛账网3.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下同。以下简称“单位”)代为办理。
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下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2年4月30日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其2021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单位不得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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