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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汇算清缴的期限有哪些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1294 时间:2023-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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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汇算清缴的期限有哪些呢,详情就请看下文吧,小编已经整理好了具体相关内容,感兴趣的同学快来吧。

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汇算清缴的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期限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期限是从次年3月1日到6月30日,跨期是4个月。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渠道1.【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办税人员登录扣缴客户端后,点击顶部“生产经营”按钮进入申报模块进行申报。(点击查看扣缴端操作指引)

2.【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业主或投资人可以通过厦门市税务局网站,登录到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进行申报。首次登录需要通过实名认证,登录成功后,点击顶部“申报管理”按钮进入申报界面,可进行“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A表)”、“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B表)”、“多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总年度申报(C表)”的申报。(点击查看web端操作指引)

3.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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