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是多少天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1221 时间:2023-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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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发票的时间分为两种:
1.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发票,为360天。
2.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为180天。
《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规定,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规定无法办理认证或者稻核比对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购买方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规定的程序,由销售方纳税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重新开具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一、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认证确认等期限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再需要在360日内认证确认等,已经超期的,也可以自2020年3月1日后,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用途确认。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超过认证确认等期限,但符合相关条件的,仍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6号、2018年第31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78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规定,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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