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牛账网 > 会计实操 > 初当会计 > 减资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减资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1783 时间:2023-07-09

2020年由于疫情影响,经济发展遭到了很大冲击,一些企业不得不通过减资减小生存压力,减资的企业所得税处理是怎样的呢,各位小伙伴对于这方面不清楚的,今天趁此机会仔细阅读本文内容吧!

1、名义减资(减资弥补亏损)的所得税处理:

减资弥补亏损的情况下,股东并没有实际收回资金,只是一种名义上的减资行为,投资者的所得税处理相对比较简单。

因为股东实际上并未收回投资,也不可能存在将减少的资本捐赠给减资企业一说,股东不需要作为捐赠支出进行纳税调整,而减资企业也不需要确认捐赠收入。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五条规定,股东不得调整减低其投资成本,也不得将其确认为投资损失。

2、实质性减资的所得税处理:(1)对于被投资企业

如果被投资企业,用自己的非货币性资产作为股东减资的支付对价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同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第二条规定,应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

(2)对于企业法人股东

对于实质性减资,股东实际上收回了投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五条规定: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因此,对于股东来说,减资时投资资产的转让所得,应该依据上述规定来计算,用公式来表示参考如下:

投资资产转让所得=减资取得的资产额-初始投资成本×减资比例-(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被投资企业累计盈余公积)×减资比例

上述文章就是小编整理的减资的企业所得税处理,看过文章内容,还存在疑问的,可以注册牛账网会员随时咨询文章中图片上的在线答疑老师哦!想要领取企业会计实务做账资料的,扫描文章底部二维码免费领取吧。

世界千变万化,学习紧跟计划,会计学理论应该学,会计实操必然学,理论+实操两手一抓,会计两眼不在花,牛账网海量会计干货资料等你来取。

资料一:会计小白没人带从哪里学习?(全流程资料)

资料二:刚毕业大学生,竟然不需要老会计带,原来是偷偷学习了这个

资料三:有会计证,但没有实操经验该怎么办?

资料四:既然已决定半路出家做会计,就让自己看起来更专业一点吧!

动动手指,敲敲键盘,更多会计实操干货资料点击免费领取它就属于你哦。

+1

分享

版权声明:本站文章内容来源于本站原创以及网络整理,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交流参考!如本站文章和转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尽快处理!转载请注明来源:https://www.niuacc.com/zxcdkj/414323.html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