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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申报期限的相关规定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1224 时间:202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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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申报期限的相关规定,针对这个问题,小编做了详细的整理介绍,如果您有些好奇和疑问,可以阅读下文了解更多内容哦!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申报期限的相关规定

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分月预缴的,纳税人在每月终了后7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分季预缴的,纳税人在每个季度终了后7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纳税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在3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

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取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自取得所得之日起30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在1个纳税年度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在每次取得所得后的次月7日内申报预缴,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

特殊情况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中国境内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除本办法第十五条至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纳税人取得其他各项所得须申报纳税的,在取得所得的次月7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不能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需要延期的,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七条和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以上即是“个人所得税申报期限的相关规定”的所有内容啦,看完本文之后,对于这个问题有没有更明白一些呢?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纳税报税方面的知识,可以注册牛账网会员咨询我们的在线答疑老师,免费领取相关会计资料和试听课程,学习更多会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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