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向小微型企业发放1年期以上(不含1年)至5年期以下(不含5年)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能否免征增值税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1241 时间:2023-07-14
金融机构向小微型企业发放1年期以上(不含1年)至5年期以下(不含5年)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能否免征增值税,今天小编已经在下文做了详细的解答,有兴趣的朋友,快来和小编一起阅读下文,进行学习和了解吧!
问题: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1年期以上(不含1年)至5年期以下(不含5年)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能否免征增值税?
答:①自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②自2019年8月20日起,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1年期以上(不含1年)至5年期以下(不含5年)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可选择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或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金融机构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适用免税;
(一)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的,利率水平不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0%(含本数)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0%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中,不高于该笔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0%(含本数)计算的利息收入部分,免征增值税;超过部分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缴纳增值税。
金融机构可按会计年度在以上两种方法之间选定其一作为该年的免税适用方法,一经选定,该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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