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年已计提过但尚未支付的费用汇算清缴如何处理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1786 时间:2023-07-09
在企业经营了一年的时间之后,到了年末就需要对税务的清缴工作,一般都是在年度终了之后进行的,但是一些初学者不知道对“上年已计提过但尚未支付的费用汇算清缴如何处理”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下文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小编的分享可以帮助到你哦。
分为以下2种情况处理:
1、以上年末已计提未支付的费用在企业所税汇算清缴结束日前支付(即下年度申报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结束日前),此时不需要对已计提未支付的费用作纳税调增,以会计账面的费用为准,税前列支即可。
2、以上年末已计提未支付的费用在企业所税汇算清缴结束日后支付,此时需要对已计提未支付的费用作纳税调增处理,同时,对在企业所税汇算清缴结束日后支付的归属于上一年度的费用作纳税调减处理,即不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以实际支付为原则在税前扣除费用。
计提的费用如果未支付如何处理付未付费用在支付方计入成本、费用并在税前扣除的或到期应支付时履行扣缴义务,是因为虽然非居民企业尚未直接获得该笔所得,但已影响了支付方的税前扣除基础,即支付方把应支付而尚未实际支付的所得纳入成本费用,这样会直接减少支付方的应纳税所得额。
1、以上年末已计提未支付的费用在企业所税汇算清缴结束日前支付(即下年度申报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结束日前),此时不需要对已计提未支付的费用作纳税调增,以会计账面的费用为准,税前列支即可。
2、以上年末已计提未支付的费用在企业所税汇算清缴结束日后支付,此时需要对已计提未支付的费用作纳税调增处理,同时,对在企业所税汇算清缴结束日后支付的归属于上一年度的费用作纳税调减处理,即不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以实际支付为原则在税前扣除费用。
会计准则要求对收入和成本费用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即归属于当年的收入、成本费用要在当年进行账务处理,因此在年末会计提归属于当年但未实际支付的费用,如工资、奖金、服务费、运费等。
政策依据: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的由中国境内企业负担、支付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如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取得的上述所得与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按照1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由境内企业在支付或到期应支付上述所得时代扣代缴。
阅读上文对“上年已计提过但尚未支付的费用汇算清缴如何处理”的解说之后,应该都明白了吧,不会的赶紧收藏起来。如果在实际操作的时候,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咨询牛账网的客服,我们会及时在线解答你的困惑。
世界千变万化,学习紧跟计划,会计学理论应该学,会计实操必然学,理论+实操两手一抓,会计两眼不在花,牛账网海量会计干货资料等你来取。
资料二:刚毕业大学生,竟然不需要老会计带,原来是偷偷学习了这个
资料四:既然已决定半路出家做会计,就让自己看起来更专业一点吧!
动动手指,敲敲键盘,更多会计实操干货资料点击免费领取它就属于你哦。
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