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转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1701 时间:2023-07-02
说到个体工商户,相信大家都不陌生。街边的小饭馆、水果店、蛋糕店等等都叫个体户。那么个体户有哪些涉及到财务相关的知识呢,例如“个体工商户转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有哪些”知识点不大明白的话,小编针对这个内容,梳理了这篇文章帮大家解答一下,大家可以参考下文进行理解。
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本办法下列可以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一)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
(二)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需要准备什么东西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需要的资料如下: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2份
2、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
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
经过实名信息验证的办税人员,再次办理相关涉税事项时,不在提供登记证件和身份证复印近等资料。
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程序如下(一)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如实填写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等信息,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二)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登记
(三)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纳税人领取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主管部门核发的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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