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导致半成品损失需不需要进项转出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1084 时间:2023-06-14
今天小编主要为各位财会朋友介绍,自然灾害导致半成品损失需不需要进项转出相信有经验的财务人员都能熟练,但为了新手会计们更好的掌握这类型的财务问题,小编就在下文整理了关于自然灾害导致半成品损失需不需要进项转出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
问:下暴雨导致仓库里面的库存物品被淹了,其中有半成品、成品。半成品、成品损失是否需要做进项转出?
答: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因自然灾害导致的半成品、成品损失不属于非正常损失,根据上述规定,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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