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牛账网 > 会计实操 > 初当会计 > 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区别之处

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区别之处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1003 时间:2023-06-13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木棉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对于“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区别之处”,许多初步进入会计行业的伙伴不清楚这部分内容。下文是小编整理的有关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区别之处的知识点,更多知识内容,小编在下文做了详细的整理,有兴趣的朋友,一起来学习了解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出卖人仅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款抵扣资料证明其已履行交付标的物义务,买受人不认可的,出卖人应当提供其他证据证明交付标的物的事实。

合同约定或者当事人之间习惯以普通发票作为付款凭证,买受人以普通发票证明已经履行付款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该司法解释就是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在司法领域用作证据的相关规定,二者区别在于取得发票的纳税人是否可以依法抵扣购货进项税额,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来说,买方可以凭抵扣联,依法申报认证抵扣进项税额,而对普通发票而言,买方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从司法实务来看,这两种发票的证据效力在应用中明显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仅是付款的记账凭证,是买受人付款的依据,但不是付款的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只表明买卖双方商品成交,即不能证明买受人已经付清货款,也不能证明出卖人的物已经交付,除非买受人自己认可。而普通发票的证据作用却正好相反,买受人可以以普通发票证明已经履行付款义务,但这里存在一个前提是必须根据合同约定或者当事人之间习惯以普通发票作为付款凭证的才可以起到证明作用,除非另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根据该条文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看出,买卖双方的交易如果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该发票基本上没有作用,实务中如果买方已经用该发票抵扣了进项税额的,卖方可以结合其它证据印证双方存在事实买卖合同关系。所以,卖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买方,也不代表卖方已经交货了,卖方交货时必须另外要求买方签收相应的交货凭证;买方收到增值税专门发票的,也不代表买方已经付款了,买方付款时必须要求卖方开具收款凭证或保留转账凭证。

而对于普通的发票呢,如果买方没有付款的,千万不提前开发票给买方,因为普通发票按上面的司法解释规定,如果买方持有卖方开具的普通发票,并且合同约定或原来已有交易习惯的,买方持有发票就表明买方已经付款。如果确实需要先开具的,卖方在开具时也应当让买方另写一份情况说明或类似书面说明,用以表明该普通发票已开具,但款未付,否则一旦开具即表示买方已经付款,卖方会吃大亏。

以上就是“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区别之处”,的全部内容啦,通过阅读本文,有没有学到一些新的知识点呢?学习了解更多财会知识就来牛账网啊,这里有专业的教师团队,优质的课程服务和一对一答疑老师,上方扫码还可以免费领取海量会计学习资料和试听课程哦!还在等什么,快来一起学习吧!

世界千变万化,学习紧跟计划,会计学理论应该学,会计实操必然学,理论+实操两手一抓,会计两眼不在花,牛账网海量会计干货资料等你来取。

资料一:会计小白没人带从哪里学习?(全流程资料)

资料二:刚毕业大学生,竟然不需要老会计带,原来是偷偷学习了这个

资料三:有会计证,但没有实操经验该怎么办?

资料四:既然已决定半路出家做会计,就让自己看起来更专业一点吧!

动动手指,敲敲键盘,更多会计实操干货资料点击免费领取它就属于你哦。

+1

分享

版权声明:本站文章内容来源于本站原创以及网络整理,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交流参考!如本站文章和转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尽快处理!转载请注明来源:https://www.niuacc.com/zxcdkj/290801.html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