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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费简易计税应该如何做

来源:牛账网 作者:梦汝老师 阅读人数:11991 时间:202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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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那么劳务费简易计税应该如何做,今天小编就来带大家学习一下,具体内容还请大家参考小编下面的这篇文章

劳务费简易计税的内容

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

(一)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元(含本数)。

(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元(含本数)。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

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按以上规定,税法所说的劳务报酬计税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建筑业劳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的情况有哪些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以上文章告诉我们劳务费简易计税的内容有哪些以及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大家都了解了嘛,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注册成为牛账网的会员,领取会计做账资料包进行学习,另外还有老会计手把手亲自解答,教您学习会计实操的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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