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企业来说,如果企业想要发展的更好就需要合理的去进行申报纳税。那么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关于免税收入的成本能否税前列支问题的解答。
免税收入的成本能否税前列支不能税前列支.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外,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税时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问题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业务招待费计算问题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税前列支是什么意思?税前列支也称税前扣除,其中的"税"指的是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就是可以是所得税前利润中抵扣的费用.由于会计法和税法存在了某些方面的差异,会计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对企业的收入与费用的认定口径不相同.比如说企业受行政处罚3万元,会计税前利润是80万,但税法上认定的应交所得税的利润(税收上称应纳税所得额)不是80万元,而是80+3=83万元,这3万元就是不能在税前列支的,所以要加上去一起计算所得税.坏账损失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要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政策的规定,满足一定的条件.《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所谓损失,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等.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第四条规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一)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二)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三)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四)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五)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同时,《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规定,企业逾期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企业逾期1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5万元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因此,企业需准确判断资产损失是否符合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的相关条件,准确进行税前扣除.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免税收入的成本能否税前列支的内容,相信阅读上文后你已经知道根据国家相关税法规定这个是不能在税前列支的,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税时扣除.如果还想要了解更多这方面的知识,请持续关注牛账网.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债务重组以上就是牛账网会计关于免税收入的成本能否税前列支等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想知道更多的可以关注我们牛账网哦!牛账网是专业的线上考证培训机构,能最大程度解决您的会计考证难题,还在等什么呢?赶快行动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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