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了推老花镜)嗯,这种情况确实有点像一件代发,但还得具体看看合同和资金流。咱们分步骤理一理:
第一步:判断业务性质
1. 看合同约定:对方公司用你们资质开店,钱进你们账户,但货是他们发的。如果合同明确你们只是提供“店铺资质挂靠+资金代收”,而对方负责供货、发货、售后,那本质就是代运营+代收款,不是标准的一件代发。
2. 看资金流向:钱先到你们账上,再转给对方,可能涉及代收代付义务,要确认是否开具发票、是否涉及税务风险(比如对方让你开销售发票,但你实际没进货)。
第二步:成本结转的实操建议
1. 如果是“纯代收”模式:
- 收入确认:你们收到的钱全额确认收入,同时确认对对方的“应收账款”(或视为代收款项)。
- 成本处理:对方给你们开的发票(如果有),直接作为成本入账;如果没开发票,需按税法规定暂估成本,否则税局可能认定为“无成本虚增利润”。
- 分录参考:
```
借:银行存款(客户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你们的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对方开票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转给对方的钱)
```
2. 如果是“类代发”模式(对方发货、你们导单):
- 收入与成本同步:你们开票给客户,对方开票给你们,收入成本一一对应,按正常销售处理。
- 注意资金流:客户钱进你们账,你们转给对方时,务必通过“应付账款”科目,避免被认定为收入隐瞒。
第三步:风险提示
1. 税务风险:如果长期“有收入无成本”,税局可能怀疑你隐瞒收入或虚增成本,尤其是对方没给你开发票的情况下。
2. 合规建议:
- 要求对方每次供货时开具正式发票,否则暂估入账并做好备查记录。
- 如果合同明确你们只是“代运营”,可与客户签订三方协议,注明你们仅提供店铺和资金通道,实际交易由对方完成。
老会计的经验之谈:这种业务容易踩坑,关键是把合同写清楚,钱和票的流向要一致。如果对方连发票都不开,宁可不接——不然税务稽查时,你说不清成本来源,麻烦大了!
(推了推老花镜)嗯,这种情况确实有点像一件代发,但还得具体看看合同和资金流。咱们分步骤理一理:
第一步:判断业务性质
1. 看合同约定:对方公司用你们资质开店,钱进你们账户,但货是他们发的。如果合同明确你们只是提供“店铺资质挂靠+资金代收”,而对方负责供货、发货、售后,那本质就是代运营+代收款,不是标准的一件代发。
2. 看资金流向:钱先到你们账上,再转给对方,可能涉及代收代付义务,要确认是否开具发票、是否涉及税务风险(比如对方让你开销售发票,但你实际没进货)。
第二步:成本结转的实操建议
1. 如果是“纯代收”模式:
- 收入确认:你们收到的钱全额确认收入,同时确认对对方的“应收账款”(或视为代收款项)。
- 成本处理:对方给你们开的发票(如果有),直接作为成本入账;如果没开发票,需按税法规定暂估成本,否则税局可能认定为“无成本虚增利润”。
- 分录参考:
```
借:银行存款(客户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你们的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对方开票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转给对方的钱)
```
2. 如果是“类代发”模式(对方发货、你们导单):
- 收入与成本同步:你们开票给客户,对方开票给你们,收入成本一一对应,按正常销售处理。
- 注意资金流:客户钱进你们账,你们转给对方时,务必通过“应付账款”科目,避免被认定为收入隐瞒。
第三步:风险提示
1. 税务风险:如果长期“有收入无成本”,税局可能怀疑你隐瞒收入或虚增成本,尤其是对方没给你开发票的情况下。
2. 合规建议:
- 要求对方每次供货时开具正式发票,否则暂估入账并做好备查记录。
- 如果合同明确你们只是“代运营”,可与客户签订三方协议,注明你们仅提供店铺和资金通道,实际交易由对方完成。
老会计的经验之谈:这种业务容易踩坑,关键是把合同写清楚,钱和票的流向要一致。如果对方连发票都不开,宁可不接——不然税务稽查时,你说不清成本来源,麻烦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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