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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

3月份收到火车票300元,当月记账借:管理费用-差旅费300 贷...

3月份收到火车票300元,当月记账借:管理费用-差旅费300 贷:银行存款300 等到8月份填写税局增值税报表的时候,附表二填写的2.7。当月用来抵扣增值税2.7元,因为3月申报的时候,没有计提进项税额,8月份抵扣后这个在会计分录里怎么体现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4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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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理解增值税抵扣的会计处理。以下是详细的解析过程: ### 1. 背景信息 - 3月份:收到火车票300元,记账如下: -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300 - 贷:银行存款 300 - 8月份:填写税局增值税报表时,附表二填写了2.7元的进项税额用于抵扣。 ### 2. 分析问题 在3月份,火车票的费用被全额计入“管理费用-差旅费”,没有单独计提进项税额。因此,在8月份进行增值税抵扣时,需要调整之前的会计分录,以反映实际的进项税额抵扣情况。 ### 3. 会计处理步骤 #### 3.1 调整3月份的会计分录 为了正确反映进项税额,我们需要对3月份的会计分录进行调整。具体来说,我们需要将其中的进项税额分离出来。 假设火车票的税率为9%(常见的增值税税率之一),则进项税额为: \[ \text{进项税额} = 300 \times \frac{9}{100} = 27 \text{元} \] 但是,题目中明确提到8月份实际抵扣的是2.7元,这意味着之前计算有误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况。我们按照题目给出的2.7元进行处理。 #### 3.2 调整分录 我们需要将3月份的会计分录调整为: -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297.3(300 - 2.7)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7 - 贷:银行存款 300 #### 3.3 8月份的会计分录 在8月份,当实际进行增值税抵扣时,我们需要记录这一操作: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2.7 -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7 ### 4. 最终会计分录总结 #### 3月份(调整后): -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297.3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7 - 贷:银行存款 300 #### 8月份: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2.7 -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7 ### 5. 结论 通过上述调整和记录,我们正确地反映了火车票费用中的进项税额,并在8月份进行了相应的增值税抵扣。这确保了会计账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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