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高兴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在公司办公租房的情况下,如果税费由我公司承担,那么在做账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合同中的租金是否含税。根据双方达成的租房协议,如果合同约定租金40000元,税金由承租方承担,那么说明合同是不含税价格。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计算出合适的发票金额,重新修正合同,代开发票,避开涉税风险。具体操作可以参考以下步骤:
1. 双方重新修正合同,把合同金额修正为50000元(只是估算数字)。
2. 开具50000元的发票,缴纳约10000元的税金后,房东净得40000元现金。
3. 企业实际支出50000元,入账房租费用50000元。
其次,关于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问题。虽然双方约定由承租企业承担相关税费,但是这些税费并不属于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承担的税费,所以在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然而,企业如果想要享受税前扣除,可以将相关税费作为租金。即在知道或计算出相关税费综合税负的情况下,反算租金,以含相关税费的租金为签订合同的租金。例如,某企业租赁林某的办公楼,双方约定的租金为9万,由该企业承担相关税费。当地税务机关规定个人出租非租房综合税负为10%。该企业可以将税费约定为租金,此时就可以享受税前扣除。那么在个人房东收入不变的情况下,应约定多少的租金呢?9÷(1-10%)=10万。即双方在签合同的时候,按照10万的不含税月租金签订。这样企业需要代为缴纳10×10%=1万的税费,10万的合计租金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具体的会计分录处理。对于本应由出租方承担的税金,承租方可以按以下科目做账:
1. 如果租赁的是办公室,会计分录为:借:管理费用-租赁费;贷:银行存款。
2. 如果租赁的是厂房,会计分录为:借:制造费用-租赁费;贷:银行存款。
3. 如果租赁的是销售部门的办公室,会计分录为:借:销售费用-租赁费;贷:银行存款。
需要注意的是,年底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本应由出租方承担的税金,因为票据抬头不是本公司,应该从税前费用中调减。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费用要交税”。
最后,我们来讨论一下不合规但很常见的处理方式。有些企业可能会选择不要发票,以租房合同与房租收据作为佐证。在这种情况下,会计在做账时租金作为费用正常入账,但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这笔房租费用不能在企业所得额前扣除。这种做法既不合法,也不合规,税务风险极大,企业须避免采用。
我很高兴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在公司办公租房的情况下,如果税费由我公司承担,那么在做账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合同中的租金是否含税。根据双方达成的租房协议,如果合同约定租金40000元,税金由承租方承担,那么说明合同是不含税价格。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计算出合适的发票金额,重新修正合同,代开发票,避开涉税风险。具体操作可以参考以下步骤:
1. 双方重新修正合同,把合同金额修正为50000元(只是估算数字)。
2. 开具50000元的发票,缴纳约10000元的税金后,房东净得40000元现金。
3. 企业实际支出50000元,入账房租费用50000元。
其次,关于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问题。虽然双方约定由承租企业承担相关税费,但是这些税费并不属于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承担的税费,所以在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然而,企业如果想要享受税前扣除,可以将相关税费作为租金。即在知道或计算出相关税费综合税负的情况下,反算租金,以含相关税费的租金为签订合同的租金。例如,某企业租赁林某的办公楼,双方约定的租金为9万,由该企业承担相关税费。当地税务机关规定个人出租非租房综合税负为10%。该企业可以将税费约定为租金,此时就可以享受税前扣除。那么在个人房东收入不变的情况下,应约定多少的租金呢?9÷(1-10%)=10万。即双方在签合同的时候,按照10万的不含税月租金签订。这样企业需要代为缴纳10×10%=1万的税费,10万的合计租金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具体的会计分录处理。对于本应由出租方承担的税金,承租方可以按以下科目做账:
1. 如果租赁的是办公室,会计分录为:借:管理费用-租赁费;贷:银行存款。
2. 如果租赁的是厂房,会计分录为:借:制造费用-租赁费;贷:银行存款。
3. 如果租赁的是销售部门的办公室,会计分录为:借:销售费用-租赁费;贷:银行存款。
需要注意的是,年底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本应由出租方承担的税金,因为票据抬头不是本公司,应该从税前费用中调减。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费用要交税”。
最后,我们来讨论一下不合规但很常见的处理方式。有些企业可能会选择不要发票,以租房合同与房租收据作为佐证。在这种情况下,会计在做账时租金作为费用正常入账,但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这笔房租费用不能在企业所得额前扣除。这种做法既不合法,也不合规,税务风险极大,企业须避免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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