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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公司根据法院的判决书对公给个人支付承包费,没有取得发票...

老师 公司根据法院的判决书对公给个人支付承包费,没有取得发票,请问怎么做账,企业所得税能税前扣除吗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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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给你说道说道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 一、做账方面 1. 凭证准备: - 法院的判决书是关键凭证,它能明确支付承包费的缘由、金额等关键信息,要妥善保存并作为记账的重要依据。 - 同时,让对方个人签收款项的收据,注明收款事由、金额、日期等内容,收据最好有第三方见证或者加盖公司相关印章(如财务专用章),以增强其证明力。 2. 会计分录: - 假设支付的承包费计入“管理费用 - 承包费”(具体科目根据业务实质确定),在做账时,借记“管理费用 - 承包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例如,支付了5000元承包费,会计分录为:借:管理费用 - 承包费5000,贷:银行存款5000。 ### 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方面 1. 政策依据: -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相关的支出,需要取得合法有效凭证才能在税前扣除。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相关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为必备资料。 2. 具体情况分析: - 法院判决支付承包费,由于个人无法开具发票,这种情况不属于上述特殊原因中常见的注销、撤销等情况,但法院判决书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和证明效力。 - 一般来说,仅凭法院判决书和收据,税务部门可能不会认可在税前扣除。不过,如果当地税务部门认可这种特殊情况,将法院判决书视为证明业务真实发生的有效凭证,同时有个人签收的收据作为辅助凭证,有可能允许税前扣除。 - 为了稳妥起见,建议提前与当地税务部门沟通,说明具体情况,按照税务部门的指导进行操作,避免在税务检查时出现争议。 总之,遇到这种情况,做账要依据充分,税前扣除要谨慎并与税务部门沟通好,确保合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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