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税额的计算问题,我可以提供以下解答:
### 一、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第一项第2点的规定,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 二、具体计算步骤
1. 确定票价和燃油附加费:首先,从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上找到票价和燃油附加费的金额。这是计算进项税额的基础数据。
2. 计算不含税金额:将票价和燃油附加费相加,得到含税总金额。然后,将含税总金额除以(1+9%),即除以1.09,得到不含税金额。这个步骤是为了将含税金额转换为不含税金额,以便后续计算税额。
3. 计算进项税额:最后,将不含税金额乘以9%,即乘以0.09,得到航空旅客运输的进项税额。这个税额就是企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部分。
### 三、示例
假设某企业员工出差,取得一张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票价为1000元,燃油附加费为100元。则该笔行程的进项税额计算如下:
1. 确定票价和燃油附加费:票价=1000元,燃油附加费=100元。
2. 计算不含税金额:(1000+100)÷(1+9%)=1090÷1.09≈991.74元(保留两位小数)。
3. 计算进项税额:991.74×9%=991.74×0.09≈89.26元(保留两位小数)。
因此,该笔行程的进项税额约为89.26元。
### 四、注意事项
- 在计算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税额时,务必确保行程单上注明了旅客身份信息,否则无法作为抵扣凭证。
- 计算过程中要注意税率的正确应用,目前航空运输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9%。
- 抵扣进项税额时,要符合增值税相关法规的规定,确保抵扣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针对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税额的计算问题,我可以提供以下解答:
一、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第一项第2点的规定,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二、具体计算步骤
1. 确定票价和燃油附加费:首先,从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上找到票价和燃油附加费的金额。这是计算进项税额的基础数据。
2. 计算不含税金额:将票价和燃油附加费相加,得到含税总金额。然后,将含税总金额除以(1+9%),即除以1.09,得到不含税金额。这个步骤是为了将含税金额转换为不含税金额,以便后续计算税额。
3. 计算进项税额:最后,将不含税金额乘以9%,即乘以0.09,得到航空旅客运输的进项税额。这个税额就是企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部分。
三、示例
假设某企业员工出差,取得一张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票价为1000元,燃油附加费为100元。则该笔行程的进项税额计算如下:
1. 确定票价和燃油附加费:票价=1000元,燃油附加费=100元。
2. 计算不含税金额:(1000+100)÷(1+9%)=1090÷1.09≈991.74元(保留两位小数)。
3. 计算进项税额:991.74×9%=991.74×0.09≈89.26元(保留两位小数)。
因此,该笔行程的进项税额约为89.26元。
四、注意事项
- 在计算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税额时,务必确保行程单上注明了旅客身份信息,否则无法作为抵扣凭证。
- 计算过程中要注意税率的正确应用,目前航空运输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9%。
- 抵扣进项税额时,要符合增值税相关法规的规定,确保抵扣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更多
曦月老师
回复
金田老师
2025年01月15日
作为一位拥有10年以上会计经验的专家,对于你提出的问题,我的回答如下:
1. 结转工程施工科目
- 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结算成本
- 贷:工程施工-人工费(或其他相关费用)
2. 处理个税已错误发放的工资
-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 贷:银行存款
- 借:其他应收款(或相应的员工借款账户)
-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3. 调整个税申报
- 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 贷:银行存款
总的来说,以上分录仅供参考,实际操作中需要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和财务制度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