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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B公司、C公司 A打款给C,C出具委托收款书,委托B...

A公司、B公司、C公司 A打款给C,C出具委托收款书,委托B收款,C开票给A,这种在税务上面合法吗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4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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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方面,这种操作方式可能存在一些风险。首先,我们需要明确A公司、B公司和C公司之间的关系。如果这三家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那么这种操作可能被视为关联方交易,需要按照关联方交易的规定进行申报和纳税。 其次,关于C公司出具的委托收款书,这涉及到资金流向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A公司将款项支付给C公司,然后C公司再委托B公司收款。这种操作可能导致税务部门对A公司、B公司和C公司之间的实际业务关系产生疑问,从而影响税务处理。 最后,关于C公司开票给A公司的问题,发票的开具应当与实际交易相符。如果A公司、B公司和C公司之间的交易涉及虚假开票或者虚报收入,那么这种操作是违法的,可能会受到税务部门的处罚。 总之,这种操作在税务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建议在实际操作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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