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牛账网 > 会计实操 > 涉税处理 > 一般纳税人计税依据是什么(五种情形读懂增值税计税依据)

一般纳税人计税依据是什么(五种情形读懂增值税计税依据)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1901 时间:2023-09-01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木森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一般纳税人计税依据是什么(五种情形读懂增值税计税依据),新手会计对这方面比较迷茫,今天我们就一起来阅读以下相关文章,希望能在工作中帮到大家。

一、一般销售的销售额

销售额中包含的项目

1.收取的全部价款

2.收取的价外费用(手续费、补贴、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包装费等等)

3.消费税等价内税金

销售额中不包含的项目

1.收取的销项税额

2.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4.符合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5.代办保险等收取的保险费,及收取的代为缴纳的车购税、车辆牌照费

二、包装物押金

包装物情形

一般货物及啤酒、黄酒

销售额的确定

1.一年以内且未逾期,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计税

2.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或者一年以上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按照所包装货物适用税率征税, 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

其他酒类包装物押金,收到时就并入销售额计税

三、销售额的核定

核定情形

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顺序核定销售额

核定方式(按照顺序)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不考虑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四、特殊销售方式的销售额

五、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含税收入常见情况

1.商业企业零售价

2.普通发票上的销售额

3.价外费用

4.计税押金收入

换算公式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或者征收率)

好了,以上有关“一般纳税人计税依据是什么(五种情形读懂增值税计税依据)”的内容,就到这里结束了,上述的内容希望可以为大家日常的增值税处理工作有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注册牛账网。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学习是一件需要毅力、需要耐力的事情,在会计这个行业,政策变化、知识更新都是较为常见的事情,因此活到老学到老并非夸夸其谈,为了让小伙伴们在学习的道路上顺顺当当,牛账网现推出税务资料免费领的活动,纯干货、纯赠送,赶紧看看吧。

资料一:真的可以做到报税不加班,不出错了!

资料二:增值税、个税、社保…网上报税申报流程(电子版分享)

资料三:刚毕业大学生,竟然不需要老会计带,原来是偷偷学习了这个

资料四:有会计证,但没有实操经验该怎么办?

更多会计实操干货资料点击免费领取它就属于你哦。

+1

分享

版权声明:本站文章内容来源于本站原创以及网络整理,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交流参考!如本站文章和转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尽快处理!转载请注明来源:https://www.niuacc.com/zxsscl/474593.html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