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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发票无需对方退回实物,只需按规定在系统内申请开具红字信息表即可。系统会自动完成红字发票的冲销流程。
是的,任职时间按实际用工关系填报:
例:员工5月入职当月未发薪 → 5月所属期申报时:填入职日期,收入填0。
是的,正确操作如下:
注:系统操作时,"税款所属期"始终选择实际支付当月(本例中10月选10月,11月选11月),与工资归属月份无关。
必须按实际支付时间申报。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实际支付时确认纳税义务发生。因此:
注:若系统操作需选"税款所属期",应填写实际支付月份(本例为1月),而非工资归属月份(11月)。
全年累计利润: 858,241.54(Q3)+ 828,366.18(Q4)= 1,686,607.72元
Q4预缴计算(小微企业税率20%): 全年应纳税额 = 1,686,607.72 × 20% = 337,321.54元 Q4应补税额 = 337,321.54 -(16,808.83 + 24,372.86)= 296,139.85元
(注:最终以年度汇算清缴为准,多退少补)
累计利润计算: 全年累计利润 = 858,241.54(Q3) + 828,366.18(Q4) = 1,686,607.72元
Q4预缴所得税: 全年应纳税额 = 1,686,607.72 × 20% = 337,321.54元 Q4应补税额 = 337,321.54 - 16,808.83(前期预缴) - 24,372.86(Q3补缴) = 296,139.85元
(注:最终税额以年度汇算清缴为准,多退少补)
预缴累加规则: 第四季度预缴需按全年累计利润计算(前3季85万+Q458万=143万),公式: Q4应预缴额 =(143万×20%-前三季已缴3.6万)
您的计算误区: 此前预缴严重不足(85万利润应预缴17万,实缴仅3.6万),故Q4需按累计利润补足差额(143万×20%=28.6万,再减3.6万,需缴25万)。
全年税负计算: 假设全年收入500万元,实际缴所得税总计10万元,则税负率=10÷500=2%(小微税率20%)。
补税原因: 前3季度利润85万,按20%税率需预缴17万元(85×20%),实际仅缴3.6万(2万+1.6万),欠缴13.4万; Q4亏损但全年总利润580万,全年应缴税116万(580×20%),扣除预缴3.6万后需补缴112.4万。
税负计算周期: 通常按年度计算(全年实际缴税额÷全年营业收入),反映整体税负水平;当期税负仅体现阶段情况。
补税原因解析: 预缴以当期利润为基数(如Q3利润85万,税率25%≈21.25万,已缴2万+1.6万=3.6万,未缴足); 年度汇算按全年总利润580万计税(假设税率25%≈145万),扣除预缴后仍需补缴差额。
预缴计算基础: 企业所得税预缴按当期实际利润额(需税法调整)计算,公式: 当期预缴所得税 = 调整后利润 × 适用税率
与总利润关系: 并非直接按总利润均摊。每期预缴以当期利润为基数,年度汇算清缴时再以全年总利润统一核算,多退少补。
老师您好,请问我一月扣税后发现印花税申报填写错误,导致多交了100多块钱,然后已申请退税,但是还未到账, 这多交的的100多块钱在一月份的账上要怎么做分录呢
02-09
今年收到去年业务的发票,开票时间是今年。汇算清缴该怎么处理
预收账款贷方,为什么,等于,应收账款贷方
资产重分类是什么意思?
老师,更正1申报时的情况说明怎么写
进货金额-销售成本是不是=现有库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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