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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第三方或境外研发时,研发费用据实扣除或者加计扣除的依据

委托第三方或境外研发时,研发费用据实扣除或者加计扣除的依据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5月12日
回答 1
杨阳老师
杨阳老师 回答于05月12日
金牌答疑老师
对于委托第三方或境外研发时研发费用的税务处理比较熟悉,以下是相关依据和注意事项: ### 政策依据 1. 委托第三方研发 - 税前扣除: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开展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全额据实税前扣除。 - 加计扣除基数:按照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 80% 作为加计扣除基数,剩余20%不得加计扣除。 - 凭证要求:委托个人研发的,需凭个人出具的发票等合法有效凭证进行税前扣除和加计扣除。 2. 委托境外研发 - 税前扣除:委托境外(不包括境外个人)研发的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 80% 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再按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 加计扣除限额: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方可加计扣除。 - 独立交易原则:费用实际发生额需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若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受托方需提供研发费用明细。 - 合同与登记:需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并由委托方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按技术合同认定规则执行。 ### 注意事项 1. 区分境内与境外委托: - 境内委托的研发费用直接按80%加计扣除; - 境外委托需额外满足“境内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限额,且费用需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2. 凭证合规性: - 委托个人研发的,需取得合法发票; - 委托境外研发的,需留存境外费用明细、合同、付款凭证等备查资料。 3. 关联交易特殊要求: 若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需提供费用支出明细,确保交易定价公允。 ### 总结 - 据实扣除:委托研发费用均可全额税前扣除,但加计扣除时需按比例调整。 - 加计扣除:境内委托按80%计算,境外委托需同时满足“80%计入”和“境内费用三分之二”的双重限制。 建议实际操作中务必留存合同、费用凭证、技术合同登记证明等资料,以应对税务核查。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结合具体业务案例咨询专业税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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