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牛账网 > 会计问答 > 账联分类

账联分类

老师,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权益法下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持股30%可...

老师,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权益法下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持股30%可辨认净资产份额大于取得投资时的份额,该差额不要求进行调整,为什么会确定为商誉,商誉不是要取得控制才全额计入商誉吗?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2月08日
回答 1
1. 先明确两种场景的区别 - 控制(成本法):当持股比例达到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拥有实质控制权)时,属于企业合并。此时,购买方支付的对价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全额确认为商誉(在合并报表中体现)。 ​ - 重大影响/共同控制(权益法):持股比例通常在20%~50%之间,不属于企业合并,而是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2. 权益法下的“差额”处理 在权益法下,当初始投资成本<应享有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当初始投资成本>应享有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这个差额是隐含在长期股权投资中的商誉,但它不需要单独确认,而是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中,不单独列示。 3. 为什么不单独确认商誉? 因为商誉是企业合并(控制)时产生的概念,只有在控制情况下,商誉才会在合并报表中单独列示。 而权益法核算的是联营/合营企业,投资方不控制被投资方,因此不涉及“合并报表”层面的商誉确认,这个差额只是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一部分,不单独确认为商誉。
更多
0
讨论2
2026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获取验证码
热门问答
0/9)
发布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