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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增值税的计税基础是:关税计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答案是(...

老师,增值税的计税基础是:关税计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答案是(关税计税基础➕关税➕从量)➗(1-消费税率),这个地方不太理解,是因为从量太少简便算法还是从量那个不用计入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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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计税基础是:组成计税价格 = (关税完税价格 + 关税 + 消费税) 其中消费税包括从价消费税和从量消费税。

但从量消费税不计入组成计税价格,因为它是按数量征收的固定金额,不能作为计税依据的基础。

所以公式中“从量”不参与除以(1-消费税率)的计算,只在消费税从价部分才需考虑。你看到的解析中,“+1000×150÷10000” 是从量消费税,它直接加到成本里,不参与分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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