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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实操

小规模公司,法人在A市和B市各有一家眼镜店(两家各自独立),我...

小规模公司,法人在A市和B市各有一家眼镜店(两家各自独立),我们是A市店,以成本价调货给B市的店铺镜片,签有调货协议,款还未收,每次调货也都标明明细已及金额和数量,并盖章,请问这种是不是就不能算是视同销售了,对汇算清缴不需要调增吧?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11月12日
回答 1
独立核算的关联企业间无偿调货,税务上通常视同销售。 汇算清缴时,若未按公允价值确认收入,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建议准备充分交易实质证明材料应对可能的税务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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