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财会,指导如下:
1. 融资租赁车辆做账:按资本化价值借记“固定资产”,贷记“租赁负债”;支付租金时冲减负债并体现现金流出;未确认融资费用按期用实际利率法摊入财务费用。
2. 折旧处理:一般采用直线法,按租赁期与预计寿命孰短原则计提,分录为借记相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累计折旧”。
3. 融资售后回租:出售时确认损益并建立租赁负债;后续折旧同常规融资租赁,同时按相同比例分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注:具体准则应用需结合合同条款及企业会计政策调整。
作为财会,指导如下:
1. 融资租赁车辆做账:按资本化价值借记“固定资产”,贷记“租赁负债”;支付租金时冲减负债并体现现金流出;未确认融资费用按期用实际利率法摊入财务费用。
2. 折旧处理:一般采用直线法,按租赁期与预计寿命孰短原则计提,分录为借记相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累计折旧”。
3. 融资售后回租:出售时确认损益并建立租赁负债;后续折旧同常规融资租赁,同时按相同比例分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注:具体准则应用需结合合同条款及企业会计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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