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老会计,关于2025年工会经费的最新政策文件,我为你梳理了以下关键内容:
### 一、小额缴费工会组织经费返还政策
1. 政策范围
- 适用对象:全年上缴工会经费低于1万元(不含)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
- 排除范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财政保障基本支出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不享受此政策。
2. 返还流程
- 执行周期: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 返还方式:部分地区推行“免申即享”,由上级工会直接划拨经费(如湖北省、福建省试点)。
- 时间节点:2025年11月底前返还1-3季度经费,2026年3月底前完成4季度清算。
3. 政策依据
- 《工会法》第四十四条及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
### 二、工会经费税前扣除政策
1. 扣除标准: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需凭《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或税务机关代征凭据。
2. 会计处理:企业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科目核算,确保与工资总额口径一致。
### 三、节日慰问品标准调整
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案例:
- 年度慰问标准由1500元上调至2000元,其中新增500元需定向用于采购助农农副产品(占比不低于60%)或缴纳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金。
- 发放要求:仅限法定节日及传统节日,须为实物或必需品,严禁现金、购物卡等形式。
### 四、风险提示与合规管理
1. 注意事项:
- 经费返还需与行政补助分账核算,避免混同。
- 工会经费使用遵循“公开、透明、合理”原则,需定期公开收支情况并接受审计。
2. 监管措施: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设立审计机构、公开经费使用细节等。
### 五、政策时效性
部分政策(如小额缴费返还)明确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后续需关注全国总工会是否延续。
如果需要更具体的地区政策(如湖北、广西等),可进一步补充说明,我会针对性解答!
作为一名老会计,关于2025年工会经费的最新政策文件,我为你梳理了以下关键内容:
一、小额缴费工会组织经费返还政策
1. 政策范围
- 适用对象:全年上缴工会经费低于1万元(不含)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
- 排除范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财政保障基本支出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不享受此政策。
2. 返还流程
- 执行周期: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 返还方式:部分地区推行“免申即享”,由上级工会直接划拨经费(如湖北省、福建省试点)。
- 时间节点:2025年11月底前返还1-3季度经费,2026年3月底前完成4季度清算。
3. 政策依据
- 《工会法》第四十四条及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
二、工会经费税前扣除政策
1. 扣除标准: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需凭《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或税务机关代征凭据。
2. 会计处理:企业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科目核算,确保与工资总额口径一致。
三、节日慰问品标准调整
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案例:
- 年度慰问标准由1500元上调至2000元,其中新增500元需定向用于采购助农农副产品(占比不低于60%)或缴纳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金。
- 发放要求:仅限法定节日及传统节日,须为实物或必需品,严禁现金、购物卡等形式。
四、风险提示与合规管理
1. 注意事项:
- 经费返还需与行政补助分账核算,避免混同。
- 工会经费使用遵循“公开、透明、合理”原则,需定期公开收支情况并接受审计。
2. 监管措施: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设立审计机构、公开经费使用细节等。
五、政策时效性
部分政策(如小额缴费返还)明确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后续需关注全国总工会是否延续。
如果需要更具体的地区政策(如湖北、广西等),可进一步补充说明,我会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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