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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公司发了了律师费7万元,已支付,现在注销,汇算...

老师,您好,我公司发了了律师费7万元,已支付,现在注销,汇算清缴需要做纳税调增吗?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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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对您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在公司注销时,已经支付的7万元律师费是否需要做纳税调增,这取决于几个关键因素: 1. 费用性质与税前扣除规定: - 律师费通常被视为管理费用或法律服务费,在企业所得税中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 发票与凭证要求: - 企业在进行税前扣除时,需要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或其他外部凭证作为扣除凭证。如果公司在支付律师费时已经取得了合规的发票,并且该费用属于真实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那么在汇算清缴时通常不需要进行纳税调增。 3. 跨年度处理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如果律师费是跨年度支付的,且发票在次年取得,但费用实际发生在上一年,那么在上一年的汇算清缴时可能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整。然而,这并不意味着需要进行纳税调增,而是对费用归属期的调整。 - 如果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能够取得合规的发票并附在相应的会计凭证后面,那么通常不需要进行纳税调增。 综上所述,对于已经支付的7万元律师费,在公司注销时是否需要做纳税调增,关键在于该费用是否属于真实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并且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前是否能够取得合规的发票作为扣除凭证。如果满足这些条件,那么通常不需要进行纳税调增。如果不满足条件,比如无法取得合规发票或费用不属于合理支出范畴,那么可能需要根据税法规定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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